武汉流动人口居住证办理流程 办理条件及资料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居住证连接了几个不同的时代。在全中国各地的相关改革中,非户籍人口的权益正在日益受到重视,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也在日渐扩大。这些变化的背后有招工难、地方保护等复杂的经济和社会因素,也有着地方政府辖区管理的政治需求。
那么在武汉市上学和上班的市民到底应该如何办理居住证呢?楚汉网为满足广大市民的办事需求,将办理居住证的申请材料及详细流程整合,供您参考。
一、适用范围
本服务指南适用于办理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业务
二、基础要素
受理机构:武汉市公安局
实施机构:武汉市公安局
设定依据
1、《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第二条;
2、《武汉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15号)第三条
受理要求:在武汉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法定办结时限:15 个工作日。
三、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性质 |
材料份数 |
1 |
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
纸质版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2 |
居住证明(原件拟留)。 |
纸质版 |
原件1份 份复印件1份 |
四、收费
1.收费环节:《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2.收费项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3.收费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4.收费标准:《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5.取消、暂停、减免收费的情形:无。
6.收费时间、地点:无。
五、办理地点
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人口管理大队、各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
六、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理
七、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监督投诉
1、市长热线:027-12345;
2、武汉市公安局纪委,办公地址:江汉区发展大道188号,投诉电话:027-85396666
以上为楚汉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流动人口如何办理居住证的全部流程。现在武汉市人民政府推出了该项政策的网上便民服务,只要具备上述办理条件,即可在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人口管理大队、各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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